核心提示:这些贪官落马之后,对于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,是不得已而为之地接受。他们并不是抗拒律师的法律服务,只是认为“是否有用”而已。因为,他们满脑子都是政治斗争中被打下马来的懊恼和后悔。
本文摘自:《人民文摘》2011年第9期,作者:朱雨晨,原题:《为贪官辩护的那些事》
北京律师钱列阳自己未曾统计过,但有媒体帮他粗略计算了一下,从12年前接手第一起贪腐官员案至今,他经手的这类案子已有四五十个。
钱列阳的名字与一长串贪官的名字联系在了一起,他也因此成为人们眼中“为贪官辩护的律师”。
社会上把贪官视为“坏人”,官员落马之后,社会的关注度极高。更为关键的是,这类案件往往背景很深,是某部门盯着或者领导批示的案件。
钱列阳坦陈,他接手这类案件之后,往往会听到这些告诫,但他不会太把这些话作为一个接不接案件的考虑因素。
他认为,严格依法办案是律师的职责。而在法治国家,再有领导批示,贪官也是公民,总需要法律上的辩护,这是他的权利,是宪法赋予的。
实际上,刑辩律师为贪官及其家属提供的法律服务,和其他所有刑事案件一样,都是追求一个被告人权利实现的过程,而不是在赌被告人命运的结果。
这个权利的实现就是辩护权。
辩护律师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、权利,为当事人审查案件、调查取证、了解相关案情,最后从法律角度为他进行辩护。
这个过程,律师要一丝不苟地做到。至于最后结果是什么以及最后结果的法外、法内因素各占多少比例,这不是律师所能够左右的。
在接受委托时,钱列阳往往跟客户讲得很清楚,律师提供的就是一个服务过程。如果家属要他承诺判无罪,这样的案件他一概不接。
他会明确告诉家属,律师的工作不是在赌一个结果。因为赌一个结果一定会产生腐败。
警察前脚抓人,律师后手收钱、放人,这样就变成了一个三角交易。警察管抓人、律师管放人、家属管付钱。“这是法治社会需要的东西吗?不是!”
“你必须跟着我进入‘法制频道’”
经手的案件多了,钱列阳总结出一个规律:贪官和贪官也有区别,若以受贿原因和表现为标准,自己所接触的贪官大致有3种。
第一种靠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拼命敛财,将收人钱财、替人办事当作正常工作所得,就此断送了前程。
第二种在领导岗位上呆的时间一长,对花钱没了概念,别人替自己埋单似乎也理所应当。
第三种则是除了“无意识”收礼,还主动暗示别人给自己送钱送礼。
这些贪官落马之后,对于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,是不得已而为之地接受。他们并不是抗拒律师的法律服务,只是认为“是否有用”而已。
因为,他们满脑子都是政治斗争中被打下马来的懊恼和后悔。
“说我贪污受贿,其实他也干净不到哪里去,我要揭发他。”落马官员在和律师交谈时,经常表现出对自己在政治仕途上的某一个对手充满了仇恨。
钱列阳表示,当初他在会见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时,马德就对原市长王胜义充满了仇恨,而王胜义恐怕对马德也充满了仇恨。最后两人都成了阶下囚。
“官员落马之初思想上往往一直处在‘政治频道’,我们会见时的第一个工作需要给他换个‘法制频道’。”钱列阳说。
钱列阳首先会对落马官员说:“你将面对的是法庭,不是政治庭,不要去讲政治上的事情。如果你认为你的对手某些地方触犯了刑律,你该检举、揭发就检举、揭发,这算你的立功表现。”
他话锋一转:“但今天我们要说的是你面临的法律指控是不是冤枉的,事实是不是清楚的。你需要把脑子从‘政治频道’换到‘法制频道’。”
“作为辩护人,我来给你洗清冤枉、分清是非,这是我的职责。所以,你必须跟着我进入‘法制频道’。”钱列阳对落马官员说。钱列阳曾给一个中央副部级官员提供过法律服务,后者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罪一概不承认。他认为这是政治上的打击报复。钱列阳首先给当事人普法,并把每一部分的理由充分给他解释之后,当事人一一接受了。
不少人认为,为贪官辩护一定为钱列阳带来了滚滚财源,他却哑然失笑:“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我做马德的辩护律师,律师费是500元。如果律师办案只为挣钱,当钱挣够了,工作动力在哪里?社会对律师的评价,不在于他挣了多少钱,而是他是否为实现公平正义付出了努力,是否维护和推动了社会走向法治。”
有时在会见之后,钱列阳会跟落马官员闲聊几句,听一听他们对政局、对仕途、对中国改革走势的看法。
钱列阳认为,官员在沦为阶下囚之前,也是社会上的精英阶层,曾作出过很大贡献。他们曾经辉煌过,经历过风风雨雨、是是非非,有人生积淀。
这种积淀,某种意义上讲,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。
“我只是在法律这个特定领域比他们精通一点而已,其他领域我远不如他们,难道不应该请教一下吗?”钱列阳笑问道。
所以,跳出“法制频道”后,钱列阳也会向落马官员请教一下他们的强项,长长见识。
而只要时间允许,落马官员也愿意跟律师聊一聊他们的人生感悟。这在其他场合是听不到的。
接触多了以后,钱列阳觉得“这个世界很精彩,这个世界很无奈”。
钱列阳坦言,他从落马官员的点点滴滴中,看到这个社会很精彩的一面,同时也看到这个社会很无奈的一面。这是这个社会改革开放30多年特定时期的特定社会现象。
“就像一瓶酱油、一瓶醋、一瓶糖、一瓶盐,‘哗’全倒在一起,加热了以后,你喝下去是什么味道?你很难说它很甜或者很咸了,恐怕是各种滋味在心头。”钱列阳说。